关于举办泰山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

发布者:刘文玲发布时间:2018-10-30浏览次数:515

各二级学院:

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,我校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四届大学生创业大赛,营造了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,一批创业团队和个人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和锻炼。2018年我校继续举办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大赛,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赛对象及条件 

1、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。

2、参赛项目及组队形式不限制,由学生自由组成专业优势互补的创业团队,团队成员可跨不同学院、专业,团队人数3-5人,设指导教师1人。大赛前已经开展经营项目的创业者也可以组队报名

3、参赛项目及团队应符合《泰山学院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泰院政发〔2014〕49号)要求,项目可行性强,适合在校大学生创业。

二、组织报名

学生创业团队填报参赛材料,报团队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。二级学院组织进行初审,优先推荐创业积极性高、市场前景较好的创业团队和项目。学院推荐参赛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,参赛材料于11月12日前提交招生就业处就业服务办公室(成教楼C3003),同时报电子版材料,邮件名称“XX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材料+项目名称,邮箱tsxyjy@163.com。

  三、比赛流程

  比赛分初赛、决赛两个阶段。

(一)初赛

1、参加初赛的各创业团队负责人于11月16日下午2:00前到大学生就业招聘室现场签到、抽签。未按时到现场的,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。

3、项目展示。参赛项目负责人按照抽签顺序上台进行项目介绍,内容应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描述、市场前景分析、项目竞争优势、当前开展情况与发展目标等。项目介绍应简明扼要,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。本次项目介绍不需要借助多媒体课件,如有视频资料可以现场展示,时间不超过2分钟。评委根据项目内容可随机提问。

4、专家评审组根据创业项目介绍、创业计划书等材料情况,择优选出具有一定市场前景和商业开发潜力、符合当前我国产业和经济发展要求、创新性、可行性强、适合在校大学生创业的项目进入决赛。

(二)决赛

1、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上旬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

2、大赛将邀请校外专家、企业负责人、创业成功人士和校内专家教师等组成决赛评委会,评委根据评分细则,对各参赛项目进行综合评分,重点考察参赛项目的可行性和发展前景。 

3、比赛过程包括现场视频展示、项目介绍和评委提问环节: 

一是视频展示,展示项目的主要优势与特色(限定在3分钟之内)。

二是由项目负责人本人进行项目介绍,包括产品或服务描述、市场分析、竞争优势、自筹资金情况、经营场所规划安排、所在学院支持情况等(可借助PPT,限定在4分钟之内)。 

三是评委提问(选手作答限定在3分钟之内)。

4、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担任本院参赛团队的领队,每个参赛团队安排1名指导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成员参赛。参赛学生必须为申报表上登记的学生,否则取消该参赛队比赛资格。每个参赛团队可组织不超过15人(包括选手在内)的亲友团到场观摩,可通过标语牌等为团队营造氛围。

四、奖励

根据大赛评选结果,为优秀项目颁发“泰山学院大学生创业示范项目”证书,并从其中遴选部分项目入驻泰山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;推送优秀项目代表学校参加校外举办的各级创业大赛。学校在创业培训、指导、资金、场所、展示与推广等方面对优秀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扶。获奖团队指导教师同时获得“大学生创业优秀指导教师”荣誉称号,并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。



  泰山学院招生就业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10月23日

〔2018〕9号关于举办泰山学院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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