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
1.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、法规以及校规校纪。认真抓好教书育人和师德师风建设。
2.负责学院计算机文化基础及计算机类公共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。
3.组织编写公共课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、相关讲义、教材等教学文献。
4.具体安排公共课教师完成各项教学任务,积极组织教学研究活动,组织开设公共课新课程或其他公共选修课。
5.组织学院院长主任、教研室主任等相关人员,有选择地听本院各公共课教师的课堂教学,协助学院院长搞好公共课教师的教学测评考核工作。
6.组织和参与每学期的期中、期末教学检查;组织本院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师教学水平评估以及组织学术、科研评审工作。及时向学院院长沟通情况,提出行之有效的教改措施,努力提高教学质量。
完成学院院长、书记交办的其他任务。